修缮设计原则
建筑单体
修缮设计原则_400798修缮设计原则,天津,庆王府,1923年,天津大学,建筑设计研究院,修缮工程,全国重点文物保护,历史风貌建筑,古建,古迹修缮设计原则1、贯彻不可移动文物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加强管理”的方针;2、文物本体的修缮工程必须严格遵守“不改变文物原状”的原则,全面的保护和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;3、遵循国际、国内公认的保护准则,按照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可逆性、可识别性和最小干预等原则,保护文物本体和与之相关的历史、人文和自然环境;4、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工作,应当遵循“保护优先、合理利用、修旧如故、安全适用、有机更新”的原则;5、特殊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,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、饰面材料和色彩,不得改变内部的主体结构、平面布局和重要装饰;6、修缮历史风貌建筑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、质量标准和保护图则的要求,修旧如故。
修缮设计原则
1、贯彻不可移动文物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加强管理”的方针;
2、文物本体的修缮工程必须严格遵守“不改变文物原状”的原则,全面的保护和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;
3、遵循国际、国内公认的保护准则,按照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可逆性、可识别性和最小干预等原则,保护文物本体和与之相关的历史、人文和自然环境;
4、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工作,应当遵循“保护优先、合理利用、修旧如故、安全适用、有机更新”的原则;
5、特殊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,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、饰面材料和色彩,不得改变内部的主体结构、平面布局和重要装饰;
6、修缮历史风貌建筑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、质量标准和保护图则的要求,修旧如故。